什麼是有機農業?
今天,有機食品不僅在我們國家而且在整個世界都成為一種時尚。 產出來源是美國和歐洲。 根據我國頒布的法律規定,有機農業是一種農業生產形式,在生產過程中不使用化學物質,從生產到消費的所有階段都受到控制和記錄。 但是,由於一些國家認為這一定義不夠充分和正確,它們也使用生物農業或生態農業等定義。 因為有機表達定義了與生物有關的事件。 在這種情況下,任何形式的植物或動物的生長都是有機的。 沒有別的辦法可想而知。 因此,影響人們最多關於有機食品的觀點是化學品不應該用於生產活動。
為了人們繼續發展和生活,不應該擾亂自然界中植物,動物和其他生物之間的平衡。 為此,必須不消耗自然資源,危害自然生命,不造成環境污染,採用農業方法來豐富和保護土壤。
今天,可持續農業活動設想使用天然肥料代替人造肥料,從而提高土壤的肥力。 簡而言之,可持續農業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機農業的基礎。 有機農業的另一個支柱是缺乏用於對抗植物病蟲害的化學品(即合成殺蟲劑)。
然而,有必要知道,當提到有機農業或有機產品時,並不意味著完全天然種植的產品。 換句話說,有機產品不是在不使用任何化學品的情況下自然生長的產品。 在種植有機產品時,通常不使用人造肥料和農藥。 但是,有機(如動物糞便)和非有機肥料可根據“有機農業法”和本法頒布的法規使用。 另外,可以使用植物來源的有毒物質和諸如氧化銅或硫酸銅的非有機化學物質。 上述規定與歐盟公佈的有機農業立法完全相同。
雖然2008國家在154開展了有機農業活動,但2009在160引入了該國。 2009在年底,37已通過有機標準認證,佔地面積達百萬公頃。 拉丁美洲和歐洲國家是增長率最高的國家。 有機農業面積的三分之一由一年或多年生作物生產區組成。 三分之二是綠地,如草地和牧場。 從大陸看,大洋洲有35的份額,23到歐洲大陸,23到美洲大陸。 亞洲大陸擁有9的份額,非洲大陸擁有3的份額。
制定的標準和法律法規在有機農業活動中非常重要。 世界有機農業運動聯合會(IFOAM)制定的基本標準遍布全球。 影響全球有機農業活動的第一部法律規定是1991 / 20092號,該條例在歐盟91生效。 在2007,歐盟理事會發布了關於有機產品的有機生產和標籤的EC 834 / 2007法規。 在本法規中,包括有機農業的目標,範圍和定義,有機生產的目標和原則,生產規則,標籤,控制,貿易規則和與第三國的過渡工作。
今天,在接近80的國家已經為有機農業做出了法律安排,法律研究正在超過20國家繼續進行。 在我國,有機農業活動始於1984-85季節,出口有機葡萄乾和無花果乾。 到了2008年,這個數字在原材料基礎上達到了250產品。 幾乎所有生產的有機認證產品都運往歐盟國家,美國和日本。
我國“生態方法生產農作物和動物農產品條例”已在1994生效,“有機農業原則與適用規定”在新西蘭農業大學生效。
人們只能通過食用天然食物才能健康地生活。 儘管世界糧食產量與傳統耕作方法略有增加,但人類生活受到土壤和水資源及大氣污染的嚴重影響。 如果這種情況持續下去,就意味著有一天土地會投降。 因此,有必要以平衡的方式使用自然資源並應用新的農業方法。 因此,轉向有機農業是不可避免的。
什麼是有機農業認證?
有機農業是農業生產系統中具有最高可靠性和可追溯性的系統。 因為關於這個主題的所有國內和國外標準都要求從現場到表格的所有生產階段的控制和認證。 因此,控制和認證活動是有機生產活動的第一步,也是獲得消費者信任的最重要部分。
進行認證研究以應用有機農業標準所要求的所有控制方法,並因此根據審核輸入和產品的法律規定進行評估,並確定其適用性。 必須在兩年內對進行控制和認證的組織進行認證(TS EN ISO / IEC 17065符合性評估 - 頒發產品,過程和服務認證的組織的要求標準)。
有機農業的認證過程始於生產者公司對認證機構的應用。 組織進行必要的評估並開始審計工作。 根據確定的風險採集土壤,植物或水果樣品,如有疑問,則進行必要的分析。 分析應根據ISO 17025標准在認可的實驗室進行。 根據審核後編制的報告結果,認證機構向企業頒發有機農業證書。 該文件必須包含所有必要的細節,以確保產品的可追溯性。
為我國有機生產的發展和貿易提供了一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