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歐洲共同體和其他已採用該立法的國家來說,它意味著歐洲符合性(Conformité Européenné)。
在歐盟委員會發布的指令範圍內,旨在確保許多產品符合歐盟關於健康、安全和保障的指令和標準,從而使產品的自由流動成為可能。
CE標誌與歐盟1985年為確保符合技術立法而通過的新方法指令和法規所涵蓋的產品有關,是表明產品符合歐盟相關指令的基本要求並經過必要流程的標誌。
這些指令和法規已分別由我國自2002年起實施。
需要 CE 標誌/證書的新方法指令
CE 標誌研究中使用的模塊
模塊化結構
產品 | ||||||
A | B | G | H | |||
C | D | E | F | |||
CE |
A、生產內部控制
B. 型式檢驗
C. 類型符合性
D、生產質量保證
五、產品質量保證
F. 產品驗證
G. 單位(產品)驗證
H. 全面的質量保證
CE 標誌有哪些好處?
誰可以使用CE標誌/證書?
它可以適用於上述新方法指令中包含的所有產品以及生產這些產品的所有組織。
土耳其CE標誌申請
在建立土耳其與歐盟之間關稅同盟的協會理事會第1/95號決定第8條的範圍內,預計歐盟關於消除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立法將納入土耳其的國內法律安排。 在此框架內,協調共同體技術工具的土耳其公共機構是根據 15.1.1997 年 97 月 9196 日部長理事會決定(編號 XNUMX/XNUMX)確定的。
在統一進程繼續進行的同時,為了建立必要的法律基礎設施以有效實施將要通過的技術立法,編號為4703的《產品技術立法的製定和實施法》於11年2001月24459日在官方公報上公佈,編號為11,並於2002年XNUMX月XNUMX日生效。
另一方面,從確定本法適用程序和原則的規定來看,
第 4703 號法律以及根據該法律發布的法規自 11 年 2002 月 XNUMX 日起生效,並不意味著自該日起土耳其“新方法指令”範圍內的產品必須帶有 CE 標誌。 在有關這些產品的歐盟指令成為國內立法並由土耳其相關組織實施之前,不可能強制要求向國內市場提供的產品加貼CE標誌,而這些產品屬於“新方法指令”的範圍。 完成立法後,未貼有該標誌的產品將無法向國內市場供應。
如何獲得CE標誌/證書?
希望為其任何產品獲得 CE 標誌/證書的組織必須首先準備該產品的技術文件。 技術文件構成了 CE 研究的基礎。 無論公司生產不屬於風險類別的設備,因此使用自己的CE標誌機構,還是生產風險產品,因此產品需要由授權機構進行測試,都會準備一份技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