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能夠向消費者提供電氣和電子產品,必鬚根據歐盟國家的CE標誌系統生產。 適用於歐盟的指令2004 / 108 / EC和隨後的電磁兼容性指令2014 / 30 / EU解釋了協調產品標準和本指令涵蓋的產品要求。 2014 / 30 / EU電磁兼容性法規已由科學,工業和技術部根據這些指令在我國出版。 該法規的目的是調節電氣和電子系統和設備中的電磁兼容性,並確保這些值保持低於某一水平的電磁兼容性。
總之,所有電氣和電子設備必須滿足以下兩個基本要求:
- 來自通過電纜或空氣發射的電氣或電子系統或設備的電磁噪聲的發射必須在確定的極限值(發射)內。
- 電氣或電子系統或設備不得受到附近其他電氣或電子系統或設備發出的電磁噪聲的影響(抗擾性)。
所有授權實驗室都在電磁兼容性範圍內進行製造商產品CE標誌所需的測量和測試。 在這種情況下,抗擾度由抗擾度測試決定,以確定電磁噪聲對電氣或電子系統或設備的影響。 隨著所用電子設備的靈敏度水平和範圍日益增加,這些測量和測試已成為必需。
以下基本測量和測試在抗擾度測試範圍內進行:進行抗擾度測試,輻射抗擾度測試,輻射抗擾度測試,工頻磁場,雷電,閃電或感應電動機抗擾度測試和靜電放電測試(ESD)。
許多電磁兼容性(EMC)測試在授權實驗室中進行。 在EMC測試範圍內,我們的組織根據國內外組織發布的相關法規,標準和測試方法進行抗擾度測試。
我們公司已通過土耳其認證機構(TÜRCERT)的認證,符合TS EN ISO / IEC 17025標準。